落实监督责任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
番禺区纪委充分发挥在扶贫领域执纪监督问责作用,强化责任担当,督促扶贫单位实现了“;五个到位”;:组织保障到位、资金支持到位、精准识贫到位、督促检查到位,没有发生一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至2016年底,对口接受精准扶贫的五华县35个相对贫困村脱贫率达36..7%%,顺利完成番禺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战首轮目标。
一、强化督促检查,实行动态通报。根据《番禺区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门协作机制》部署,区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实地考察调研,听取汇报,专门会议研究,加大对驻村扶贫工作督查力度,督促各帮扶单位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对各类台账、资金监管、数据统计等工作的分析研判,重点监控资金筹集、项目实施、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脱贫率、村集体经济收入、危房改造完成率、领导挂钩扶户检查指导等重要帮扶指标完成情况,并进行动态通报,纪律监督贯穿于精准扶贫始终。
二、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区对口支援办先后制定下发了《番禺区对口帮扶五华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各帮扶单位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设立帮扶资金共管账户对各类帮扶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健全完善帮扶资金审批拨付流程和使用管理规定,帮扶单位投入到帮扶村的各类帮扶资金均按专账管理要求,列入到共管账户核算,不断强化帮扶资金的使用监督。督促建立定期报送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机制,要求各帮扶单位建立帮扶资金管理台账,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做到项目、资金、效果“;三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资金投向及使用范围,严把资金项目审批关,对涉及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保障各项资金、项目管理规范,安全有效。
三、突出作风建设,严明驻村纪律。切实加强对驻五华县扶贫工作组及驻村干部队伍的管理,时时敲响廉洁扶贫警钟,绷紧廉政建设和纪律要求这根弦,树立扶贫干部的良好形象。要求扶贫干部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自觉做到“;四个不准”;:不准收受驻点村群众的任何财物、不准接受基层单位的宴请、不准在驻点村报销应由个人或者帮扶单位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准挪用帮扶资金。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办查办工作,强化执纪问责,形成持续震慑。注重加强驻村干部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工作作风,听取驻村干部思想及工作汇报,勉励全体驻村干部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用真心真情去诠释感情扶贫、科学扶贫、纪律扶贫,以强有力的落实体现责任担当和使命意识。
(来源:区纪委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