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坚持四预防构筑维护稳定新防线
一是普法预防。把普法和调解有机结合,在进村入户、田间地头调解纠纷时,结合调解的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知法守法,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是专项排查预防。坚持“三快”、“三稳”原则,“三快”即快速发现、快速介入、快速上报;“三稳”即稳住情绪、稳住阵脚、稳住思想。对一些易发生矛盾纠纷的重点人物及重点事项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调处,使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疑难纠纷不出县”的目的。
三是走访排查预防。在每年元旦、春节、国庆及人大、政协两会期间,采取定时、定人、定责的办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排查,做好其生产、生活及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是回访预防。对已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近三年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609件,调解成功8398件,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累计节约行政成本100余万元、司法成本2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全县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事解教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从根本上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 (司法局 张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