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按照2021年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暨市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督导考核工作安排,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科学评价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拟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
—、调查时间和方式
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一9月26日。调查方式为网络问卷。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为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基础教育学段(不包括中职, 下同)的学生、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社会人士。问卷内容根据调查对象不同各有侧重。每份问卷分为基本信息和选择题两部分。中小学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社会人士设有留言板平台,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参与方式
被调查者通过手机微信扫码进入,选择相应身份后进行填答,也可以选择留言板,提出与教育相关的意见建议。
问卷和留言回收。被调查者选择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