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田路事故泥头车司机被诉
在福田区彩田红荔路口发生的泥头车肇事致三死三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案,将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昨日,福田区检察院对涉案泥头车司机朱某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今年10月17日21时许,泥头车司机朱某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福田区彩田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彩田莲花立交桥顶下坡路段时,朱某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挂空挡滑行过程中发动机熄火,制动和转向失效,致使该车失控冲上彩田红荔路口西北角的安全岛,再沿西面人行横道往南行驶,与正在该人行横道上行走的6名行人发生碰碾,造成三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二人轻伤、车辆及人行横道防护桩部分损坏的严重后果。
后经进一步侦查发现,朱某某驾驶的泥头车未定期保养,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案发当日违反禁令指示标志通行。交警部门认定,朱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死亡的三名行人和受伤的三名行人均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朱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公诉人提审朱某某时,朱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因缺乏安全驾驶意识导致的恶果悔恨不已。但再深的悔恨也挽救不回三条鲜活的生命。检察官提醒,在加强对泥头车进行规范管理的同时,各位驾车司机也需谨记“车祸猛于虎”,行车不仅关系到司机的生命安全,也关系到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