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长乐西路食品药监所三项措施全面推进药品电子处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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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9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规范企业处方药销售,保障居民用药安全,2017年6月起,长乐西路食品药监所三项措施,全面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电子处方推进工作。
一是会议动员。召集辖区20家零售药店负责人,详细就电子处方应用及管理工作进行讲解,动员零售药店全面参与;二是实地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处方药销售、电子处方使用等方面工作,就存在问题当场予以纠正;三是整体推进。结合企业经营实际,要求辖区所有零售药店全面推进电子处方工作。
截至目前,监管所召开动员会议1次、现场检查零售药店28户次,现辖区15家零售药店已按要求进行电子处方销售。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在推行电子处方销售的基础上,加强对处方药销售、电子处方售药等方面监督检查,确保辖区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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