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新城启动区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协和路工程2标监理
三水新城启动区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协和路工程2标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水新城启动区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协和路工程2标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三发规资函[2014]7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且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及规模:
本项目为三水新城启动区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协和路工程2标(即南丰大道至河西路段),为城市支路等级,设计车速30Km/h,长1.603Km,起止桩号K0+600~K2+203.297。道路为沥青路面双向两车道,含桥梁一座,为预制预应力空心板中桥(桥梁长度66.04m,跨径组合为3×20m)。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建安工程费约39374511.40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服务费以建安工程费为基础确定,监理费基准值约为98.11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等阶段的监理服务。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所属监理标段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三水新城启动区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协和路工程2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资料归档、质保期满两年付清工程尾款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终审部门进行的竣工结算)。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所属监理标段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
2.5承包方式:以固定总价承包,且监理费不因工程项目的工期延长而调整。
2.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8付款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4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按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8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的6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4)余下监理费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在收取监理服务费时须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有效的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已按规定完成年检。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投标人为省外企业的,还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总监及总监代表须备案,其他人员不作要求)的打印件。
3.1.4企业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申请人独立承接并完成过一项工程造价人民币3200万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为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方为有效)、监理合同;相关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文件】。
3.1.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同时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中登记备案的人员且在投标报名时未被锁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的社保证明。
3.1.6项目总监代表要求:1名,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的社保证明;
3.1.7其他人员要求:
(1)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市政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的社保证明;
(2)造价工程师:至少1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的社保证明;
(3)监理员:至少1人,具有相应岗位培训证书,初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的社保证明。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6 月10日至2014年6月16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2.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2、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2.3、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3.2.4、投标人银行基本户证明文件(即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3.2.6、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并携带相应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报名的投标单位于2014年 6 月 10 日8时30分至2014年 6 月 16 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报名回执到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公司三水办事处(佛山市三水区健力宝南路23号二楼)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其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经资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人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定标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定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当场退回。
5.2.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少于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单位不足3家或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报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 7 月 11 日10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GdcicIms/)、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的内容为准。
8.其他说明
(1)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内页的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获奖、诚信证明或其他需要公示的材料,应在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栏目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大道大学路 | 地 址: | 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35号五楼1-6轴 |
邮 编: | 528100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郑*** | 联 系 人: | 杜先生 |
电 话: | 86162612 | 电 话: | 87911789 |
传 真: |
| 传 真: | 87911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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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