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生态环境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园区企业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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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8日发表
11月5日,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吴志海带领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会同政府办、污染防治中心及西北家具工业园,先后对陕西雪莲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陕西金众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发现,陕西雪莲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未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落实全密闭,且排污口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限期整改。
在对陕西金众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要求该企业负责人严格环境管理,严控生产及运输环节产生的粉尘、扬尘污染等。
最后,吴局长要求县环境监察大队:一要持续强化企业环境监管,对重点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二要督促违法企业做好限期整改,对屡查屡犯,偷排漏排的,要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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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02:31: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