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关于做好2020年第二批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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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第二批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2020年第二批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17〕1987号)的规定,合理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一)支持方向。为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2020年第二批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粮食物流重要节点及贫困地区仓储物流设施和应急设施建设。
(二)项目类型。1.位于重要物流节点具有应急分拨、配送功能的粮食物流设施项目;2.以现有成品粮油批发布场、骨干应急加工企业、粮食购销企业等为依托的区域性骨干粮油应急配送中心;3.贫困地区补短板的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和应急设施。
二、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参照《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17〕1987号)中***1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写单行材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单位基本情况、现有设施及运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设的必要性、建设内容和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构成,前期工作落实情况及相关声明文件(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以及申报项目未使用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声明)等。单行材料需附规范的总平面图(不得以示意困代替,不得将总平面图拍图报送,图幅大小庄能看清楚),详细标明现有设施、拟建设施的规模及指标(须符合国家颁布实施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分子项的投资估算表。对于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特别大的项目,可考虑分期实施,以防范风险。
三、工作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有脱离地方实际,建设条件及资金不落实等情况,不得申报。
2.请各申报单位于4月7日18:00前将投资需求及项目单行材料纸质文件送至都市之门A座1516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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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17〕1987号)
2.2020年第二批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张恪语 联系电话:81150***6
邮箱:541160700@qq.com
西安高新区创新发展局
2020年3月31日
***1: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17〕1987号).pdf
***2:2020年第二批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