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中心积极落实首轮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于2019年11月20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当天16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接到应急指令后,尾气中心立即下发《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的通知》,按照《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安排的通知》展开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应急期间,每日由中心领导带队开展督导巡察工作,共出动督导巡查组12人次,督导巡查区县路抽检执法点位15个。周六周日加派执法队伍,加强路抽检执法;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情况、尾气排放达标情况,共检查工地(企业)11个,检查机械44台,查处未申报和超标机械2台,扎实推进应急期间移动源污染防治执法工作。
在做好执法检查的同时,依托“西安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刚刚,西安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污染天怎样保护健康?》、《减少尾气污染我们能做啥?》等宣传信息,展示应急期间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并向广大市民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防护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