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旅游服务产业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酒店行业得到较快发展,价格秩序总体比较规范,价格水平相对稳定。但是,在部分地区、部分时段,少数经营者利用区位优势,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大型活动期间和旅游重点接待地区,在酒店客房价格上相互串通、哄抬价格,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酒店业的健康发展。为规范酒店客房价格秩序,加强酒店客房价格监管,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促进旅游等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关于规范酒店客房市场价格的意见》的精神,近日,市物价局会同市旅游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关于贯彻国家、省〈关于规范酒店客房市场价格的意见〉的通知》,对我市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酒店客房价格进行重点规范。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明确重点时段。根据国家、省规范重大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的酒店客房价格行为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重大节假日期间确定为:劳动节期间为4月30日至5月3日,国庆节期间为9月31日至10月7日,春节为大年夜至正月初七;大型活动期间是指具有全市性的规模较大的重大活动期间。 二是确定重点单位,根据国家、省规范酒店客房市场价格的要求,确定了处于市区重点地区的16家重点酒店。 三是明确报送内容及要求。各重点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常州市区酒店客房监测表》和《常州市区酒店客房价格变动备案表》。 四是明确其他相关事宜。规范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酒店客房市场价格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价格、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各地酒店行业协会应在各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敦促经营企业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制定行业自律公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强化社会责任,主动协调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引导全行业有序竞争,促进酒店客房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