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税务局多措并举做好疫情期间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核定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和指示批示精神,长安区税务局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四力”要求,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及时完成疫情期间“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核定工作。
一是依法行政,规范定额核定程序。区局在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定额核定程序,严格按照核定流程做好核定工作,妥善保存定额核定资料,并通知税务所将定额核定结果及时通过公开栏、触摸屏、集中张榜公布等渠道和方式公开,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二是结合实际,确保税收优惠落实落细。对疫情期间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个体工商户,区局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对以前年度核定为起征点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实际情况,将疫情期间的定税额调整为起征点以下,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地见效,切实发挥税收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作用。
三是规范程序,依法办理停业登记。区局对疫情期间停止经营的纳税人,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停业登记。对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停业登记的,及时在系统中受理纳税人申请并及时办结;对部分无法通过网上办理而确属疫情期间停止经营的个体双定户,通知各税务所通过电话等渠道及时联系纳税人,在纳税人授权许可情况下为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并做好台账记录,规范个体工商户停业登记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