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参保群众得实惠不断增多
201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增加基金收入,参保群众得到的实惠不断增多。
一是降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全年可为4万名挂档群众减轻负担1.5亿元。从7月1日起,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今年9月—12月,阶段性降低参保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费率1.5个百分点,累计可减轻单位和个人参保负担3500多万元。
二是全面推行新农保制度,从4月1日起正式发放基础养老金,截止11月底,已累计为16万名符合领取条件群众发放基础养老金6958万元;将城镇居民纳入新农保参保范围,提前实现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比国家规定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时间提前3个月,万名城镇居民从中受益 万元;降低参保缴费最低标准,让更多有参保意愿的群众参得起保;通过努力争取,我市正式成为全国新农保试点县市,中央和省财政将给予基础养老金23%补助,今年总计补助资金1207万元,明年将达到2600万元。
三是提高参保群众保障待遇。连续7年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先后为26298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资192元;为181名建国前老工人增加退休待遇,人均月增资707元;将30000多名农村养老保险领取对象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标准提高10%;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高离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生活补贴标准,扩大发放范围。全年增加城乡养老金支出7500万元。另外,还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00元,对参保农民每人每年发放30元的参保补贴,提高了全残人员工伤待遇和失业人员失业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