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2018年10月11日,水利部、***扶贫办、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了实施水利扶贫三年行动暨坚决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视频会,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狠抓工程建设,强化运行管护,到2020年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2018年11月12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要求全省从2019年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在保障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的基础上,全面彻底解决好农村地区饮水不安全问题。
二、方案出台的依据
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水农字〔2018〕29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实际,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泰安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三、方案出台的目的
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饮用水水质,提高农村用水方便程度,推进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如期完成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目标任务。
四、方案出台后的意义
确定了我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的目标及攻坚任务,明确了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开展,确保打赢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战。
五、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确定了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等3项主要目标,明确了扶贫工作重点村饮水安全、新建农村供水设施、改善农村饮用水水质、强力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等4项攻坚任务,制定了顶层设计、组织实施、水质改善、运行管理等4个方面的工作措施,提出了责任落实、部门配合、资金保障、台账管理、监督考核等5项工作要求。
六、方案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以逐步实现“以县级供水网络为主体、单村或联村供水为补充”的供水工程格局为总体目标,全面谋划、系统设计,编制县级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二)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对辖区内每个村庄的饮水现状进行逐一排查,并提前做好工程用地、用电等开工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公共供水的认识和支持;高标准开展工程建设。
(三)切实改善饮水水质。做好饮水型氟超标防治;实施村庄水质提升;进一步加强水质检测,健全水厂自检、水利部门巡检、卫健部门抽检的水质监测机制,建立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供水水质保障体系,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四)健全长效运行机制。建立县级供水公司,加强对现有农村供水厂(站)的整合管理;执行好《泰安市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从水费收入中足额提取维修资金,并规范使用;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发挥好“116”水利服务热线作用,加强维修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市、县全面建立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平台。
七、方案工作要求
(一)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县(市、区)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的责任主体,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市、区)长为直接责任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二)各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按照职责权限各负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统筹解决两年攻坚行动中在规划、资金、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遇到的问题。
(三)保障资金投入。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对接、措施优先落实;加大金融机构支持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多渠道筹集资金,为两年攻坚行动提供资金保障。
(四)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动态管理,及时***进度,掌握情况。以县为单位,对农村饮水安全进行逐村验收,达标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
(五)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和督查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调度,严格考核问责。每半年对各县(市、区)两年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评估。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19〕5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