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提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满3年的220户企业将
日前,山东省工商局公布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今年7月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企业名单,我市有220户企业即将进入“黑名单”。
2014年《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配套规章出台以来,我市有1600多户企业因未及时年报、地址“失陪”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止目前,已有210户企业受到其他部门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并改正后,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未按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由省工商局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我市目前有220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即将满三年,7月1日前不及时移出或注销,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被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一系列经营行为将受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办理变更登记,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同时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受到政府部门联合惩戒,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企业上市、进出中、招投标、政府采购、驰名商标认定、生产经营许可、参选人大代表、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
市场监管局提醒大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即“黑名单”已经进入倒计时,将被列入的企业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海阳市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询相关信息,或通过“搜索海阳市市场监管局公众号”进行查询,并尽快到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局办理注销登记或移出异常名录手续,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符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