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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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7日发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3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见***)于2021年1月4日经***批准,于2021年2月1日公布,现予以转发。
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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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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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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