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号)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根据烟台市芝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烟台市芝罘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崔付晓代理烟台市芝罘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4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19:41: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