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东营区分局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2011年以来,东营区质监分局为了更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质监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努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质监部门行政执法良好形象。
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集体审议制度,所有审批事项和立案案件全部由集体讨论审议,坚持查审分离,处罚决定一律由案审委决定,杜绝执法不公正问题的产生。及时整理归档执法案卷,每季度集中清理一次,案卷均由稽查办公室、稽查队长和法规科三级审核。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杜绝行政执法不文明行为的产生。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实行举报投诉反馈制度,做到投诉举报件件有登记、有调查、有处理结果,并向举报者反馈处理意见,坚决防止有案不立、有报不查、有访不接,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问题的产生。严格落实全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质量月度考核制度,在交流中找差距,从差距中求进步,力争把每名稽查人员分别培养成为某个执法领域的行家里手,有效地拓宽执法领域。
二是统一思想认识,转变执法理念。长期以来,在行政处罚文书的说理上存在着“言多必失”的陈旧观念。执法人员往往不敢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过细地阐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理由,认为说多了会被当事人抓住把柄,引起复议、诉讼等不必要后果。为纠正这种思想,我局专门召开了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这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全体执法人员转变执法观念,明确推行说理式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使执法人员在思想上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制作上,我们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摸索完善,总结了一套经验。我们认为,要制作一份高质量的理式执法文书要注意把握好“五理”,即事理要清楚、法理要明白、公理要正当,情理要讲清,文理要规范。首先要讲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列明主要证据及证明的内容,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其次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准确定性并详细引述罚则条文。再就是要明确处理意见,说明当事人履行的方式及期限,告知权利救济的途径。要把握公平合理原则,准确使用自由裁量权,体现法理与情理的兼顾。最后还要做到文书的语言简练、逻辑严密,遣词造句要使用书面语言和法律语言,避免“口语化”。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将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执法岗位的职权责任明细化,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对社会公开,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规范涉及企业的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有关信息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和开门办案,接受外部监督,为社会创造平等的法制环境。注重内外联动配合,多起案件有技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配合,与市稽查局联合办案2起,与公安联合查办案件4起,与工商、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3次;全年立案47起,结案41起,现场处罚案件235起,1起案件被市局选定代表我市参加省局案件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