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法院把好四个关口提高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成效
河口区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中把好 “四个关口”,以机制方法的创新强化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在“清”字上下功夫,把好事实认定关。对待每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首先查明案件事实,了解吃透案件,做到心中有数。调解前,法官充分阅卷,充分查清事实,全面把握案情,内心形成相对确定的判断,明晰是非,找准双方当事人的“软肋”,准确地判断双方的调解底线,提高了调解结案的成功率。
二是在“情”字上下功夫,把好情感触动关。用真挚的感情触动每一位当事人,用情感软化每一位当事人,让当事人感觉到法官以诚待己。尤其是在审理双方当事人存在亲属关系的案件时,从“情”出发,耐心与当事人进行心与心零距离地交流,拉近当事人与法官的距离,着眼于法理和情理,劝说当事人多注重一点骨肉亲情,多一点谅解与包容,使“法结”和“情结”双双迎刃而解。
三是在“准”字上下功夫,把好技巧适时关。把握调解时机,当机立断,以免当事人因外界干预而动摇或反悔;把握调解技巧,积极选准调解的切入点、感化点和时间点,提高调解的成功率;把握矛盾焦点,主动与当事人亲属、诉讼代理人沟通,了解当事人的争执焦点、心理底线和诉讼预期,确定更加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
四是在“合”字上下功夫,把好多方联动关。内部牢固树立 “一盘棋”的工作思想。外部积极构建“立体调解”网络,一方面注重激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知情人、说情人和当事人的亲朋好友等“感情人”参与调解,另一方面,注重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沟通,共同参与调解。注重调动当事人所在党委、村委及其他组织的积极性,增强调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