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今年工资至少增长65
7月10日,记者获悉,我市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出台,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即增长额为401元/月。我市今后还将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标准,我市2011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执行以下标准:以2010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2074元为基数,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上线(预警线)为23%,下线为6.5%,即基准线货币工资增长额为401元/月,上线(预警线)为615元/月,下线为174元/月。企业职工工资应随经济效益增长而增长,企业效益每增长1%,职工工资不低于0.4%。
根据规定,企业应按相关规定要求,在工资指导线发布后30日内,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实施方案,须经主管或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备案后的实施方案由企业向全体职工公示后实施。企业按照经审核备案后的实施方案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可据实在成本中列支。
另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企业工资指导线及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引导企业工资随经济效益增长适度增长。要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动态监控,及时处理违反企业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记者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