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见元在全国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座谈会上要求认真贯
2006年全国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座谈会第二次片会近日在广东省惠州市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总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副组长石见元在会上要求,全国工商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加倍努力,继续深入推进工商系统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争取取得新的明显效。
石见元指出,一年多来,全国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方向正确,重点突出,稳步推进;教育在深入,制度有创新,监督加力度;改革拓宽思路,发展引向深入,科技提高水平,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积累了许多经验。但应该看到,成绩是初步的,工作是阶段性的,还存在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石见元强调,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工商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提高对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正确履行职责,监管到位,坚决杜绝监管不到位、不作为甚至失职渎职行为发生,积极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为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尽职尽责;要坚持监管与服务的统一,执法不随意,执法不扰民,不乱作为,主动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监督,创造和谐的执法环境;要尽力消除工商系统内的各种消极和腐败现象,建设和谐的工商机关。
石见元要求,要突出重点,全面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认真梳理今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在剩下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抓紧工作。当前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要抓好工商机关的自查自纠工作,注重查办涉及工商干部接受和参与商业贿赂的案件。二是继续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继续认真落实《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抓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通知》,严格做到:继续清理执法队伍,严格执法主体,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的结果必须公示;行政执法人员绝对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馈赠;加强执法监督,执法人员除要接受内部监督外,还要采取多种形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议;严肃查办案件,并建立案件和重要事件报告制度。三是广泛、深入地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要坚持正确的方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百花齐放。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好这项工作,不能一味求大求全,甚至造成铺张浪费。石见元要求,在全面完成今年工作任务的同时,要按照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的要求,注意与明年工作相衔接,提前考虑,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石见元指出,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中,要注意针对不同层级工商机关的特点,实行分类指导。要继续强调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同时抓好基层工商机关的落实。要开展理论研讨,认真分析深层次的问题,建立、完善有效的工作制度,推进工商系统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中央纪委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纪委监察综合室派驻机构办公室、中央纪委二室有关同志,总局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工商局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中国工商报提供2006-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