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优化流程推进许可事项快捷办理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根据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的相关要求,垦利区行政审批局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和材料,积极做好事项联合办理。
一是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三项业务进行合并办。办理时限由原来法定时限60工作日压减到目前的5个工作日。
二是对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设施接入、维修,施工长度不超过100米,或抢修、维修施工开挖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适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人按要求作出承诺后,审批部门直接出具办结文书,并及时推送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审批、监管联动。
三是将事项纳入工改系统,通过填报工程建设阶段一张申请表单,进一步简化申报材料,提升了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业务快捷办。 区行政审批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统筹协调,持续推进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让办事企业和群众满意,共同擦亮“垦定办好·利企便民”政务服务品牌,不断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