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河口区广饶县被命名为第三批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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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近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命名第三批“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的决定》(鲁司〔2018〕182号),命名全省28个单位为第三批“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我市河口区、广饶县榜上有名,这是继垦利区被命名为首批“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后,我市又一次荣登榜单。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始终坚持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统领全局的重点工作来抓,大力加强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目前,我市五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已实现场所临街落地、功能齐备完善、服务便捷高效,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公信力不断增强。
下一步,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加强资源整合、丰富服务产品、拓展平台功能、规范平台应用,着力提高我市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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