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街道积极探索住宅小区自主化物业管理
东城街道以小区物业整治提升为契机,积极谋划,出台了《东城街道住宅小区自主化物业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探索出一条小区物业管理的长效化之路,使物业管理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一、明确主体,落实责任。该意见适用于辖区内安泰南区、安和南区、安宁东区、安盛北区等21个住宅小区,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治”的原则,实行街道社区和商贸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双重监督指导,社区工作站统筹管理,社区居委会直接管理,业主委员会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
二、分类管理,多种管理模式并存。对于硬件设施较好,符合市场化运作条件的小区,通过招投标方式,引进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专业化管理;对于单位自建小区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由原建设单位负责管理;对于暂时不具备市场化或专业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在管委会指导下实行准物业管理。
三、强化考核,细化奖惩。管委会负责住宅小区、单位自建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工作。考核成绩由定期考核成绩、业主投诉减分、满意度调查三个方面组成,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成绩按考核分权重比例汇总。社区工作站根据考核成绩向物业服务企业拨付物业服务费和街道扶持资金。同时,评选“年度优美小区”,街道从安居工程小区和老旧小区中分别根据考核成绩排序,按照第一名五万元,第二名三万元,第三名两万元的比例进行奖励。(东城街道 潘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