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民政局关于征选社会组织承接2018年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罗民函〔2018〕22 号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的专业化程度,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公共服务的综合能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我局计划今年举办两期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班,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社会组织承接罗湖区2018年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工作。
一、承接事项
组织举办两期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班,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应契合我区社会组织需求,第一期培训安排在2018年4月,第二期培训安排在9月,每期培训为期1天,每期培训学员不少于160人,中午安排培训学员就餐。培训结束后收集分析学员的培训满意度和培训需求报区民政局。培训经费每期约5万元,两期合计10万元,具体开支标准应符合《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要求(见***1)。
二、培训内容
两期培训班应围绕以下重点方面开展:
(一)第一期
1.社会组织年度报告的填报;
2.最新政策法规解读。包括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扶持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等。
3.民生微实事、项目申请;包括项目申请书的撰写及优秀项目书的案例解读。
(二)第二期
1.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及典型案例说明;
2.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包括社会组织管理规划、项目管理,重点对涉及年报、抽查、激励扶持等发现的财务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
3.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社会组织激励扶持评选活动。针对近两年实际申报、评选中出现的较多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
每一期培训结束后,以罗湖区民政局及承接机构名义共同颁发培训证书。
三、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
(二)具有从事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相关领域培训经验;
(三)被列入“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推荐目录”的社会组织,获得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级以上的优先。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承接2018年罗湖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班申报表》(见***2),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登记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
(二)第一、第二期培训的具体方案(一式两份,须详细说明培训地点、培训课程时间安排、培训人数、培训费用预算明细等内容,其中培训地点的选择应符合***3、4有关要求);
(三)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
(四)具有培训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请提交。
四、评审方式
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后,将提交区民政局采购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罗湖区电子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将进行重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罗湖区民政局与承接的社会组织签订协议。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有意向的社会组织请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所有材料加盖机构公章)提交罗湖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2楼2215室,联系人及电话:曹艳娇,0755-2566***48,联系邮箱:lh_mzshzz@szlh.gov.cn)
***:1.深圳市财政委 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预财〔2014〕56号)
2.承接2018年罗湖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班申报表
3.关于启用罗湖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定点酒店项目预选供应商的通知
4.关于增补罗湖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定点酒店项目预选供应商的通知
罗湖区民政局
2018年3月9日
***
深圳市财政委 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预财〔2014〕56号).pdf
承接2018年罗湖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班申报表.docx
关于启用罗湖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定点酒店项目预选供应商的通知.pdf
关于增补罗湖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定点酒店项目预选供应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