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消防产品进行检查整治的通告
为整顿消防产品市场秩序,保护消防产业健康发展,提高社会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按照省公安厅等三厅局《转发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于8月至12月,联合对全市消防产品进行检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的范围:
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大型公共场所;在建工程的建筑消防设施;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相对集中的生产、营销区域和灭火器维修市场。
二、整治的重点:
1、未通过"3c"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型式认可、伪造或者冒用认证认可标志等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违法行为;
2、假冒或仿冒他λ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产地,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无照生产、维修、经营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
3、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4、不具备灭火器维修技术条件擅自维修灭火器、灭火器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违法行为。
三、9月1日至12月15日,组织执法人员,依照执法程序,对本次行动确定的重点检查范围以及群众举报投诉案件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处罚和监督整改.
四、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使用等有关单位要努力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确保有关产品达到质量要求,杜绝偷工减料现象和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
同时,欢迎各单位和个人举报消防产品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546-8326119。
东营市公安局
东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