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价格监督检查局认真学习贯彻淄博市市场价格监管实施方案
为提高价格监管效率,切实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我市制定下发了《淄博市市场价格监管实施方案》,县价检局全体人员对该方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学习。
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网络化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价格监管机制,完善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应急处置、举报处理、市场监管、社会监督、经营者自律等制度体系,形成制度完备、运转高效的价格监管机制,推动价格监管工作向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转变,切实提高价格监管效率。
实施方案规定突出民生领域商品价格监管。要求加强对粮、油、肉、蛋、菜、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或囤积居奇、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从严查处商业流通领域虚假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不履行价格承诺、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进行虚假宣传等价格欺诈行为。
我局将以此为契机,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一步宣传《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重大节日前召开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价格政策提醒会,强化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观念,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通过学习,我局将进一步确保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质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对检查和巡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提出对策,及时解决,切实提高价格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