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使无缝隙追责成为可能
网购已成为消费市场新势力。目前,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多家网络交易平台都提供食品在线交易。然而,假品牌食品、临近保质期食品,甚至“三无食品”,都是网民反映最多的网购食品问题。
网购食品时买家不肯赔偿怎么办?新《食品安全法》对网购食品的“无缝隙”追责做了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应当查验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或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规定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赔偿。
相关专家表示,规范网络第三方平台,非常符合当下市场的实际情况。“网购商品网站先行赔付的规定不只是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考虑,还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