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受理产学研合作项目扶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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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淄博)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淄高新发〔2017〕5号)中有关精神,进一步引导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现按照《淄博高新区产学研合作项目扶持管理办法》{淄高新管办发〔2017〕1号}组织受理产学研合作项目扶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
对高新区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按照企业给予高校院所研发经费的10%给予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受理范围
2017年8月15日至2018年6月29日(以与合作方签订协议、合同时间为准)期间,高新区区内企业与高校院所围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已经获得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研究院工程转化项目、产业研究院支持的项目不再给予扶持。
三、受理时间
2018年6月25日至6月29日集中受理。申请单位纸制材料报高新区科技局科技合作处(火炬大厦1503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gxqkjjkjhzc@zb.shandong.cn,过期不提交申报资料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
1.产学研合作项目扶持申报表;(见***)
2.合作协议或合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企业当年度支付经费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取得的(申请、授权或转让)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新药证书等成果证明材料;
6.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材料必须字迹清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联系人:侯美芫 刘新恩3588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