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近日,青岛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实施意见》根据中央、省提出的改革思路和要求,结合青岛市实际,全面系统地提出了经济进入新常态后投融资领域改革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是青岛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综合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22项具体措施:
一是突出“企业为主”,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最大限度地缩减核准事项,研究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在西海岸、红岛、蓝谷率先试点。建立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促进投资管理标准化。优化审批管理流程,探索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新模式,试点实施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
二是突出“完善体制”,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带动作用。明确政府投资范围,政府直接投资和以补助方式安排的资金,只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益性和准公益性项目。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健全项目联审机制,进一步完善PPP模式制度体系。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库,编制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
三是突出“畅通渠道”,进一步推进融资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直接融资,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上市步伐。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推广资产证券化。加大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及保险资金扶持力度,完善保险资金等机构资金对项目建设的投资机制。加快构建更加开放的投融资体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加强金融机构协调配合,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投融资支持。
四是突出“转变职能”,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制度,推动行政审批再提速。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全面推广应用青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投融资领域相关主体信用承诺制度。
《意见》在贯彻上级精神的基础上,同时提出了青岛市一些创新性举措,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解决“审批多”、“效率低”问题。精简审批手续,实现备案项目“零跑腿”,核准项目“只需跑一次”。建立完善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负责制,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实施“一窗式”受理服务。全面推广应用青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二是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规范政府投资管理。优化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公共投资发展基金管理制度。坚持“概算控预算、预算控决算”原则。
三是创新融资机制,畅通融资渠道。加强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功能建设,做大做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着力发展壮大金融机构。探索引导市场化投资基金通过债券方式支持我市重点产业发展。
(固定资产投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