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消防改造工程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消防改造工程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询价公告要求资质、具有施工能力的企业参加。
一、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青分中心消防改造工程。
二、项目地点:高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高苑路东段路北,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内)
三、预算资金:78190.22元。
四、询价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消防工程等所有分部工程。
五、采购方式:现场询价。
六、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证件(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需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要求:
(1)小于或等于控制价为有效标,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等资料装入档案袋并进行密封
(2)报价按单价及总价报出,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所报价格包含税费等一切费用。
(3)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标注“开标时启封”字样
(4)迟交、不按要求填写、手续不全的询价采购报价表将不被接受。
七、询价开始及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9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高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6960076
高青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询价小组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