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学习践行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文明是城市的灵魂,市民文明素质是城市文明的支撑与基石。《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发布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学习、践行《条例》,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推动桓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10月29日,县委政法委组织机关干部争当志愿者,到西苑社区开展“贯彻《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力倡导见义勇为》”宣传活动,向居民宣传《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中,志愿者向社区居民和周边商户发放了《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见义勇为宣传材料,积极向居民宣传讲解文明养犬、文明祭祀、文明出行等条例内容,倡导居民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文明行为规范。讲解见义勇为有关政策、条例及权益保障措施,并向市民宣传近几年以来我县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大力普及见义勇为英雄有关事迹和知识,并号召大家向先进模范学习,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市民见义勇为。
近日,索镇召开创建文明城市暨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会议,组织机关干部和村“两委”成员认真学习条例内容,要求党员干部熟知《条例》内容,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索镇各村也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LED屏幕滚动播放、印发明白纸、组织党员群众集体学习等方式,提高广大村民对于条例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鼓励各村将宣传条例内容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文明村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群众文娱健身平台作用,将宣传贯彻《条例》贯穿到公益赛事、惠民演出及群众健身全过程。该中心加强对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场地及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力度,营造赏心悦目的健身休闲环境;倡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公益赛事,自觉维护场馆整洁,用自己的文明素养诠释文明赛事;引导市民科学健身,爱护健身器材,和谐礼让,杜绝大声喧哗,倡导文明健身新生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还充分借助百姓大舞台,通过更多宣传文明、践行文明的精彩节目,形成带动效应,助力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李明泽 张运波 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