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烟花爆竹平安和谐过新年
广大市民朋友们:
随着节日的来临,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也随之到来。通过燃放烟花爆竹,烘托节日气氛,表达对新的一年的美好祝愿,是我国人民的传统习俗。但您是否知道,短暂的视听刺激之后,给我们的环境、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什么影响和后果?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污染物,是导致“春节霾”的主要“元凶”,1个鞭炮所产生的一氧化碳、细小颗粒物相当于2支香烟所产生的排放量,并且燃放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危及人们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近年来,高青县委、县政府不惜代价、不遗余力进行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蓝天常有”不再是梦。如果因为固守旧的习俗,肆意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质量恶化,让多年的努力付之东流,这一定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我们决不能成为新的污染制造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淄博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元旦春节期间,从我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为减少空气污染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机关事业单位要率先垂范,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据预测,元旦春节期间,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多发,燃放烟花爆竹会加重空气污染,为此请广大市民在污染预警期间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
环境空气质量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健康,少放一支烟花爆竹就少一分污染!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元旦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做起,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守护蓝天、保护环境、建设生态美丽新高青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雾霾天气,让大家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安全、快乐的元旦和春节,请远离烟花爆竹!让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绿色,让美丽的高青少一缕尘埃。守护家园环境的行动中,需要每一个人的力量,我们等待您的加入。让我们在这个春节,没有爆竹声声辞旧岁,只闻笑声朗朗迎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