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定于“5.12”防灾减灾日,全市统一组织防空防灾警报试鸣,请市民朋友不要恐慌。
一、试鸣时间:5月12日10︰00---10︰44.
二、试鸣范围:舟山市临城新区、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
三、信号种类: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灾警警报、灾情解除警报五种。信号识别分别为:
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
空袭警报:10︰10----10︰13,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三分钟;
解除警报:10︰20----10︰23,连续鸣响,时间三分钟;
灾情警报:10︰30----10︰33,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时间三分钟;
灾情解除警报:10︰40----10︰44,连续鸣响,时间四分钟。
舟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