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在市公安局召开
12月1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延军同志主持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全市16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应邀参会。
会上,申延军同志介绍了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和公安机关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工作情况,部分企业家代表作了发言,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与企业家代表进行了交流,会上还就《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向企业家代表征求了意见。
申延军同志指出,我市民营企业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蓬勃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也为全市治安稳定工作提供了强力支持。全市公安机关要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打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各类涉企经济犯罪,要快侦快破,最大限度帮助民营企业减少财产损失。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络机制。要将民营企业作为巡逻防范的重点,扎实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内保制度,增强企业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申延军同志要求,公安机关要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准确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性质,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行为,严格审查涉民营企业案件事实、证据,严格遵循罪行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坚决防止和纠正差异化、选择性执法。要推行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要加大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好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申延军同志强调,公安机关要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要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全面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办理,努力实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一次办好”。要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统一规范全市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和办理依据、流程,实现一网通、一网办、“零跑腿”。要针对民营企业最需要、反映最迫切的事项,更多地提供***式、主动式、跟进式服务。要健全完善监督评议机制,全面规范涉及民营企业的执法检查行为。要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市局各项服务举措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