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震局震情会商制度3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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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为贯彻执行《山东省地震局关于推进市县地震部门震情会商制度改革的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淄博市地震局认真研究落实,为不断提高震情会商质量和地震预报水平,及时分析地震观测资料,研究震情变化,判断地震趋势,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责,组织启动了淄博市地震局及县级地震部门震情会商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制定了《淄博市地震局震情会商制度》,制度要求区县地震部门及时向市局报送会商意见,由市局汇总,及时报送省局指定服务器,本会商制度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制度的执行,进一步提高了震情监视***工作实效,为开创淄博市监测预报工作新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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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23:43: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