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组织婚姻登记员参加涉外婚姻登记工作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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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办理机关的通知》(鲁民函〔2019〕18号)要求,自2019 年4月1日起,常住户口在商河县的内地居民同外国人、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调整为由商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安排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好、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3月中旬,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学习涉外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及实务、婚姻登记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婚姻登记岗位实践等相关业务知识,全部取得上岗证,为我县顺利开展涉外婚姻登记业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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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3:34: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