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助推经济发展
加大管护力度,确保文物安全。始终把文物安全放在首位,对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实行常年值班守护,落实义务守护人员36人。划定并公布全县181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置保护标志。今年来,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文物保护法》《巴中市红军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3次,开展文物安全专项检查4次,组织消防演练1次,增设消防器材35套(具),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
加快项目实施,促进文旅融合。编制完成通江千佛岩石窟、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等文物保护规划,争取国家、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8000余万元,有序推进通江红四方面军总医院旧址、永安坝八一纪念会会址、通江红军石刻标语群、通江千佛岩石窟本体修缮等项目,将文物资源与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统一起来,逐步形成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等具有通江特色的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成集文创产品开发和通江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于一体的“红城映象”,建成红云崖民俗村,创编大型歌舞剧“风雅壁州”,开发剪纸、手绣、竹编等20多种文创产品。
加大展示利用,发挥文物价值。完成川陕苏区纪念馆陈列提升文案编制和通江红四方面军总医院旧址陈列布展设计方案。依托文物保护单位辟建的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向公众开放,举办爱国主义教育、廉政教育、文化艺术交流等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截至目前,共接待游客约68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