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规土宝函〔2018〕816号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关于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090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李秋花、黄万钧代表::
您们在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对石岩应人石片区法定图则进行调整的建议》(20182090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和意见函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石岩街道为组团级城市功能中心。该规划推进“生态+”,以优质的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生态空间的功能提升和保护性利用,加快铁岗-石岩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建设国家海绵示范城市,重点推进石岩片区海绵城市开发建设。从全市层面上说,长期以来,石岩街道对我市的水源供应、生态环境循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应人石社区位于石岩街道南面,社区大部分土地处于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和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2015年3月,为与《宝安综合规划》进行充分衔接,同时结合社区规划、企业发展意愿、环境保护和城市发展的要求,提出片区后续发展的建设性建议,有效引导片区城市更新、工业区升级改造等工作,我局委托深圳市宝安规划设计院启动了《重点片区法定图则调整相关总体规划研究(石岩)》项目的编制工作。2017年1月,我局已将项目成果上报市规土委审定。2017年3月,市规土委启动了九围、黄麻布片区法定图则编制工作。
二、关于法定图则修编
铁岗—石岩水库片区因受水源水库的影响,大部分片区位于一、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其用地开发应以生态保护、水源保护为前提。该地区范围有74.61平方公里,现状既有大片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又有大量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且基本已为建成区。市规土委认为该图则确定的整体城市定位、结构等是合理的,不宜进行整体修编法定图则。对符合环保要求具有规划调整合理性的项目,可通过法定图则局部调整、城市更新等完成规划审批。另外,对于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国家省市重大产业项目和保障性住房涉及的规划调整,可按简化程序对法定图则调整。
三、关于水源保护区、特别管制区调整
石岩应人石片区位于[铁岗-石岩水库地区]法定图则,属于铁岗水库-石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市建设活动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严格控制。因此,法定图则将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部分建设用地划定为特别管制区,其用地开发应以生态保护、水源保护为前提。
目前,市人居环境委正牵头开展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修编工作。其将结合宝安区政府提出的有关需求,对铁岗-石岩水库水源保护区划调整进行统筹考虑,并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最终区划方案以省政府批复为准。待最终划线方案确定后,市规土委将根据审批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地区进行潜力释放研究。
依据[铁岗-石岩水库地区]法定图则,在符合环保要求和特别管制区建设规模的前提下,特别管制区中的推平未建用地可作为文教体卫设施用地、城市绿地、道路广场用地和市政设施用地等公益性公用设施用地,以提升片区的公共服务和市政交通设施建设水平。
四、《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编制工作
随着国家和区域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人口、土地、资源和环境的紧约束持续加剧,区域和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布局亟待落实,对城市的目标定位、空间结构和资源配置的调整优化提出新的要求。现行“2010 版总规”反映出一定的局限性,且有效期限近至2020 年,迫切需要深圳提早谋划城市长远发展战略。因此,深圳市委、市政府正式启动了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 年)的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已经形成初步成果,并征求了多方意见,项目待公示。
为促进原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增量适度向原特区外倾斜,突出平衡原特区内外差异。原《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石岩片区建设用地基本为密度五区、六区,本次城总规编制将其调整为密度三区、四区,且我局积极向市规土委申请增加石岩片区密度二区范围。待城总规审批通过后,宝安区将组织开展分区规划编制工作。
五、关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调整
2009年,深圳市政府委托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员会开展全市的生态线优化调整工作。2013年7月,《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优化调整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一并公布实施。
2013年生态线优化调整是在各区乃至全市范围内占补平衡的前提下,依据调整原则和标准进行的,同时紧密衔接相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法定图则等相关法定规划,使生态线总体布局更加合理。目前,生态线总体格局较为稳定,除国家及省市重大项目建设、法定规划调整外,严禁改变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基本生态控制线仅通过个案调整的形式进行优化调整,并且应遵循生态优先、占补平衡、布局优化的原则。
应人石社区生态线内土地面积占比较大,严重制约了社区经济发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推动建设用地清退和生态修复,合理疏导合法建筑,积极引导线内社区转型发展。根据上述思路和方向,按照生态价值有提升、建设用地不增加、建设规模有控制、功能布局有优化的原则,结合社区实际发展诉求,全市开展了生态社区规划研究(我区以黄麻布社区为试点),探索线外新增建设用地、建筑物功能改变、容积率增加与线内建设用地清退挂钩机制,以及线内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实施新机制,积极引导社区转型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社区发展共赢。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宜的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公园、现代农业、教育科研等设施可在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建设,但应作为环境影响重大项目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及规划选址论证。
感谢您对规划国土工作的支持。
此函。
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
2018年5月18日
(联系人:聂姣婕美,联系电话:2783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