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5月常态化配租申请及变更初审公示
机关各部门、园区、办事处、驻区各单位:
为解决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和驻区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根据《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配租申请程序公告》的相关规定,高新区建设管理部对2021年4月份各公租房小区常态化配租申请及变更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申请资料进行了初审,现将已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单位)和共同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期为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0日下午17:00。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异议人本人持身份证和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证明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17:00前提交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进行核实。联系电话:66959976。
***:符合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5常态化配租申请及变更初审条件的申请人(单位)和共同申请人明细表
符合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2021年5常态化配租申请及变更初审条件的申请人(单位)和共同申请人明细表.xlsx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2021年5月14日
编辑: 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