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网络交易监管营造良好网络市场环境
济阳县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济阳县2018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县局成立了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坚持规范与整治结合的原则,认真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
加强网络经营主体建档工作,严格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加强对各类网络经营主体的建档工作,研判建档率100%,不断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档案,切实将网络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摸清、建全、录准。监测检查网络经营主体资格,挖掘伪造企业名称、冒用其他企业名称、自然人未通过平台开展网络经营的非法主体网站和无证经营、缺乏资质经营主体等线索。
加强对网络经营主体的行政指导。对电商企业加强行政指导,指导电商企业加强管理,加强对企业人员法律法规教育,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防止违法现象的发生,督促电商企业及时完善消费维权自律制度,加强网络交易和服务行为的管理。
加强网络市场监测监管。扎实开展了网络市场定向监测,监测领域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服装鞋帽、儿童老年用品、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等重点消费品和农村电商为重点。对辖区内的7户网店、4户网络经营主体促销情况进行了监测,对网络经营主体进行了规范,规范了网络集中促销活动。
加强对网络侵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的查处,有效提升网络交易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严厉整治网络经营突出违法行为。对网络经营者的经营资格、亮照亮标、发布信息、经营商品及交易和促销行为开展全面深入检查,依法查处网络经营者未按规定“亮照亮标”和利用网络虚假宣传、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加强网络交易信息搜集检测,总结炒信刷单行为的表面特征,提升发现炒信刷单行为的鉴别力,打击炒信刷单,净化网络交易市场。以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违法促销、虚假违法广告、不公平格式合同、订金不退、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增加限推条件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整治突出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山东工商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系统功能,通过定向监测、全网搜索、建档和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发现涉网案件线索,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网上检查网站、网店245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52个次,检查电子商务产品生产加工单位3户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6条,责令整改网站34个次,受理涉网投诉315起,受理涉网举报153起,立案21起。
加强对新业态监管的探索,关注新业态经营模式中的违法行为。关注并规范新型消费业态、模式,尤其是保健食品、生活信息服务和社交电商等领域,以及购物竞猜、娱乐购物、购物返现等形式,谨防其转变为网络欺诈、网络传销、网络***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