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章丘市考录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用人公开招聘机制,根据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现将招考简章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章丘生源尚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具有章丘市非农业户口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考录计划职位表。)
2、拥护***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性,热爱所报考工作。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上级有关规定。
5、年龄月份计算截止到2007年8月31日。符合经批准确定的其它条件。
属在职人员报考的,其工作单位应在章丘市辖区。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的,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的单位和职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缴费网站:章丘人事人才网(www.zqrc.gov.cn)
报名时间:2007年 8月11日-8月16日
查询时间:2007年 8月12日-8月17日
咨询电话:83212220 83228400 83213886
具体办法是:
1、有关项目的测量检查。凡报考市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人员,在报名之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首先进行身高等有关项目的测量检查。经测量检查符合报考单位有关报考条件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发给合格证,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测量检查时,必须提交个人身份证、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的),填写登记表。
测量检查时间:2007年 8月9日-8月10日
测量检查地点:市公安局车管所
测量检查咨询电话:85087109 85087059 (公安局), 83233094(法院),85037830(检察院),83246289(综合执法局)。
2、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3、资格初审。市人事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双休日不休息。
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4、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07年8月12 日—18日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中国工商银行为指定网上缴费银行,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章丘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和《应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7年8月22日—23日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报名笔试考务费每人150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试题主要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和综合写作等基础性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人事部门不指定统一的复习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笔试时间为8月26日,上午8∶30-11∶00。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前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向人事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市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考生需提交测量检查合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要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材料。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逾期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和面试考务费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面试
笔试结束后,对取得有效成绩的,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取得有效成绩不足2人的单位,其考生可参加面试,但录用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单位这次录用人员最低分数。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四)体能测试:凡报考市公安局、检察院的考生,在面试之后,对取得有效成绩的,进行体能测试。测试时必须提交个人身份证、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与测量检查、网上报名时所用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的),填写体能测试登记表。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女800米)长跑和引体向上(女俯卧撑)。
体能测试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和省人事厅、公安厅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采用百分制,对总成绩在30分及其以下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全部考试项目结束后,无体能测试要求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有体能测试要求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单位和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考生执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其他事业单位参照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体检费个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规定实施考核。对未就业毕业生主要查看了解考生档案和是否办理派遣手续及应回避等情况。对在职人员和单位临时聘用时间较长的毕业生要进行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的全面考核。
报考人员因身体状况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市人事部门批准,按报考单位和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范围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五、录用及录用后待遇
对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合格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经人事局批准后,办理录用派遣或调动手续。对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被考录人员与录用单位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并根据确定的岗位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检查
招考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考录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2007年章丘市考录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章丘市人事局
二OO七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