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交口街道枣架村集体土地的预公告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交口街道枣架村集体土地的预公告
离政公〔2022〕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征收交口街道枣架村集体土地2.7888公顷(合41.832亩),该建设用地项目在成片开发范围,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符合相关规划,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交口街道。
二、被征地村民委员会:枣架村。
三、权属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
四、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枣架村(附坐标)。
五、拟征收土地目的:公共利益需要。
六、拟征收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七、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交口街道办、枣架村村委。
2.调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3.调查地点:交口街道枣架村。
4.调查程序:由区自然资源局、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交口街道办、枣架村村委实地调查,核实被征地户详细情况,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5.调查参加人员:区自然资源局、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交口街道办、枣架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权利人。
八、相关要求: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未如期办理土地现状调查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结果为准。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相互转告。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收土地上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予办理登记。
特此公告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
(联系人:牛金娥150****7180 李艳红139****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