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佛山街道三项措施全力打造辖区阳光低保工程
千佛山街道继续抓好辖区低保工作,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坚持三项措施,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切实推进低保公开,全力打造“阳光低保”工程,促进辖区繁荣稳定发展。
一是严格规范低保审批上报制度。街道以“应保尽保、不漏保、不错保”为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健全完善低保工作申请、调查、审批制度,实施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并积极推进其有效落实,畅通低保进出口机制,促使低保工作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社事科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新增低保户逐户***走访,层层入户核实,以资料登记、原件拍照进行等方法记录信息,作为低保审批的重要参考资料,并对不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入户率达到100%;截止三月底,辖区内新增低保2户,注销1户。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和方式。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对每户低保对象申报的户口本、诊断书、残疾证、申请书、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仔细审查,严格材料报送程序,切实做到无疏漏,为后期审批、管理提供便利;将每月新增低保户的家庭人员资料记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并积极配合住房部门、人社部门、车管部门、工商部门等进行实时信息核对,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防止低保申请人刻意隐藏个人资产收入的问题。目前,街道管理低保户144户,242人,发放低保金22.76万元。
三是建立健全低保公示制度。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实行“三项公开、两榜公示”制度:即对辖区内低保户的姓名、享受低保金额、具体保障标准等信息,通过各居委会公示宣传栏进行张榜公开;在对申请低保的对象初审合格上报前进行第一次公示,在区低保办审核批准后进行第二次公示;并设置监督电话、举报箱,接受社区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和评议,切实推行“阳光操作”,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鱼目混珠的现象发生,把低保工作落到实处,促使辖区稳定发展。(作者:千佛山街道办事处纪晓楠 姚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