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局五项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应急事件保障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区城管局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我区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及时处置城市管理中的各类突发事件,营造“卫生、整洁、安全、有序、和谐、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
一是高度重视,分管有序。召开紧急会议,按照“主要领导亲手抓,分管领导具体管”的应急模式,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层层抓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各科、所、队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安全生产和应急事件处置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建立队伍,强化意识。由分管领导人任第一责任人,各科、所、队负责人为具体实施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各环卫所成立应急事件突击队,配备相应的单兵作业装备,机扫队、汽车队安排专车为应急作业车辆,定期维护,做到随时到位、随时作业。同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安排专人切实加强重要岗位、重要路段、重要区域的巡查和处置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通讯畅通,及时汇报。充分发挥城管智能化平台作用,起到接收、调度、指挥、快速反应作用,保障通讯畅通及通讯安全,各科、所、队负责人和应急联络人员必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做到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及时反馈,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以防为主,加强监控。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强调巡查与强检相结合、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完善工作机制,作好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准备,使“预防、发现、消除、处突”四环节紧密衔接,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五是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各科、所、队定期上报安全检查情况,各分管领导及督查科、业务科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应急事件突击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等,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进行通报,严肃处理。(区城管局 夏冰 张晓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