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率先发布关于全市科技创新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
日前,济南市十大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扩大改革开放具体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其中,经济南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发布了《关于深化全市科技创新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出台,是紧紧围绕十八大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指示精神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作出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速科技经济融合等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济南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实际而展开的。在改革的内容上重点突出了企业创新主体的培育、省会科技资源优势的发挥、各类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和使用、科技成果在济南的汇聚与转化、科技金融财税支持、科技创新绩效考评机制等。《实施方案》共分6部分20条。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和改革原则。改革方案按照十八大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把科技创新摆在全市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坚持自主创新、人才引领、科技创业道路,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创新服务体系,真正使创新驱动成为城市发展的主要动力。科技改革把握的原则:一是坚持自主创新、注重协同创新;二是坚持深化改革、突出市场导向;三是坚持优化配置、资源共建共享;四是坚持统筹协调、快速有序推进。
第二部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把企业放在科技创新改革的首位,从研发中心、骨干企业、产业集群、科技园区四个不同的层面,提出了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中心、加快创新型骨干企业培育、构建产业集群、产业联盟、加快特色科技园区建设步伐等四项发展措施。重点是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培养人才,共享科研成果。鼓励处于同一产业集群的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进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形成在省内、国内技术领先、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积极推进县(市)区特色产业园区发展,统筹区域创新和产业发展平衡等。
第三部分:完善产学研创新合作机制。以发挥省会科技资源优势,促进资源共享和产学研合作为主要思路,制定了抓好创新平台建设、鼓励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开展创新服务、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等政策措施。主要有建立由政府、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不同投资主体的集研发、孵化、产业化于一体的科技创新平台。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运行服务管理模式和支持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行业协会等创办专业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第四部分: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重点抓好科技人才引进培养、鼓励科技人才创业、激发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等三项任务。主要有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离岗创办科技创业企业,鼓励驻济高校全日制学生(包括各类研究生)创办科技创业企业。对新创办的科技创业企业,在注册、财税、金融、产品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允许和鼓励在高校、科研院所创办的科技创业企业中实施股权激励等。目前,济南市已经制定出台了《关于发挥省会优势打造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即“济南科技11条”),以济南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联合行文的方式对外发布,在科教人才管理、科技创新保护和科技创业扶持等方面实现了重大的政策性突破。
第五部分:增加科技金融财税支持。以打造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投入体系为目标,提出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落实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完善科技金融创新体制机制等政策措施。主要有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及商标国际注册,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及兼并国外知名品牌等工作。深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实施《济南市科技金融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2013年使风险补偿资金总额度达到1亿元,“十二五”末达到2亿元,帮助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融资。目前,济南市科技局启动了以风险补偿资金为主要模式的科技金融工作,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42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风险补偿金,经与合作银行协议可放大30倍,可为中小企业提供12.6亿元的银行贷款额度,目前已经完成了首批3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8亿元的放贷工作,正在进行第二批12家企业的放贷考察,为下一步全市科技金融工作深入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六部分:完善科技创新制度保障。主要是改革的相关保障和配套改革内容。包括:建立科技创新绩效考评机制、完善科技诚信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深化科技创新项目管理改革、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其中,要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项目库管理”和项目全过程“零事务性花费”。目前,济南市科技局在全国副省级城市科技系统中率先开创性地着手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库,项目库建设坚持“三库、四过程”原则,将对科技项目的入库、评审立项、实施管理、成效验收进行全过程管理,有利于增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的公开性和公平性。济南市科技局出台了《济南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首次提出科技项目申报、验收过程企业“零事务性付费”,减轻企业的科技创新负担,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同时,加大支持力度,激发创新热情,此项举措受到了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的充分肯定,走在了全国副省级城市的前列。
《实施方案》方向明确,重点突出,紧贴济南作为省会城市科技发展的实际,对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省会创新热情,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在下一步贯彻落实方面,济南市科技局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结合“济南科技十一条”抓好科技改革特别是科技政策的宣传、宣讲,在全社会掀起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的热潮。二是结合“济南科技十一条”,尽快制定科技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细则》,使科技改革和科技新政更具操作性,便于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三是进一步加大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力度,政策引导创新,平台承载创新,人才支撑创新,环境服务创新,重点通过创新型人才、企业、园区、产业集群的培育,增强核心竞争力,支撑和引领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