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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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等。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应根据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此次公布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共有56项,包括准入类职业资格27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项、其他资格10项。其中,对于***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资格证书的,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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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4:05: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