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03号整改任务销号现场验收…
按照《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的通知》《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17年12月27日,晋中市委、市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03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1、整改任务
抽查晋中市寿阳明泰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发现,项目前置条件要求的区域污染物减排方案中,存在虚报或未按时限淘汰替代锅炉问题。
2、整改目标
制定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并确保落实,按期完成替代锅炉的停运和淘汰。
3、完成情况
对介休、灵石、左权在建的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进行核查,经核查无虚假内容。寿阳县制定了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并于2017年8月31日完成了34台锅炉替代拆除,并入寿阳县集中供热。已完成替代锅炉的停运和淘汰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晋中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621657
联系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辽阳路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