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昨天上午,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严宗活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德俊,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相关部门及各镇街人大领导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番禺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听取大会筹备处关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听取大会筹备处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说明;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确认区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
分组会议审查和审议相关的人事任免、决议、决定、报告。
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分组审议情况报告;表决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番禺区2016年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初步审查的决议;表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番禺区2016年预算草案主要内容初步审查的决议;表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表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表决关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表决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表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明捷同志辞去番禺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相关的人事任免,进行了宪法宣誓,并颁发任命书。
区检察院在会上书面报告了该院2014~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