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区属国有企业、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现将《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填报口径,完成2021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数据录入、审核和汇总工作,确保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质量。
二、各单位应充分运用报表软件功能,切实加强决算数据分析工作,按本通知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撰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经济效益、重大事项、存在问题、风险管控等情况及相关建议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总结。
三、各单位2021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报送时间和资料
(一)审核报送。
区属企业于2022年2月15日前,将所属企业报表汇总电子数据通过广东财政报表系统(企业类)(https://210.76.76.53)网络报送。
(二)正式报送。
1.各单位的决算电子数据审核通过后,汇总(合并)会计报表(A4纸打印,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无户数变动的不需报送)和分析报告各1份,同时加盖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2.编制说明和分析报告的电子文档。
3.对中介机构审计报告提出相关内容的财务处理和调整意见。
四、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区财政局(财监绩效和会计管理处)联系。联系人:曾容、梁丽云;联系电话:180****0808/189****1296、82111984。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