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基层矛盾的有力之举
“现在我们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省了诉讼费,真是太谢谢您了!”日前,在宿城区人民法院乡贤调解工作室里,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李先生在签完调解协议后,连声对项里街道乡贤调解员张勇表示感谢。这是宿迁市开展乡贤参与诉前调解工作,促进基层矛盾化解的一个生动缩影。
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因此,如何优质高效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是社会治理中一个突出问题。尤其是那些诉诸法律的涉及家庭关系、邻里关系、民间借贷等问题的民事纠纷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能否得到及时化解,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与此同时,这些民事纠纷虽然具有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等特点,但是由于数量多,受理工作量大,而法院审判力量有限,往往穷于应付。因此,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成为长期困扰基层政府的一个难题。乡贤参与诉前调解,给***这一难题提供了新思路。
诉前调解是指诉讼双方当事人不经过立案审理程序,在第三方的主持下,根据自愿的原则,对争议的民事权益和法律关系,通过互谅互让,平等协商,最终达成协议,以解决双方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我国调解制度主要包括法院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三个部分,其中人民调解一般邀请在当地威望较高、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人员,请他们利用自己特定的身份和经验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消除纷争。乡贤参与诉前调解就是一种人民调解。所谓乡贤,是指民间基层本土、本乡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而深为当地民众所尊重的人。在中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乡贤始终是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公共事务管理的主导力量。进入新时代,广大乡贤不仅是促进文明传承和发展的宝贵财富,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更是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积极推动者。
近年来,宿迁市积极发挥乡贤资源优势,不断探索乡贤参与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新路径。开展乡贤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就是一个新举措。自今年8月中旬起,宿迁市在宿城区试点开展乡贤参与诉前调解。两个多月以来,宿城区依托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各人民法庭,在各乡镇、街道设立乡贤调解工作室、乡贤调解联络站,用百姓的方法解决百姓的事情,让乡贤在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充当“第一道防线”。据统计,截至目前,33名乡贤调解员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成功调解案件215件,调解成功率53.6%,成功率超过律师调解成功率的2倍。如今,当地群众的小矛盾、小纠纷经过乡贤出面调解,大多化解在了乡贤调解工作室。乡贤参与诉前调解成为全市社会治理创新创优的一个亮点。
宿迁开展乡贤参与诉前调解试点取得了为司法工作减负,促进社会和谐的显著效果。一是乡贤调解省去了法庭审理环节,使得解决民事纠纷更简便、高效、经济,它既能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又能大大节约司法资源。二是由于在乡贤的协调下,通过诉讼当事人之间友好协商而不是通过法院裁判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民事纠纷,大大降低和弱化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对抗性,减少了以往的“执行难”,促进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从而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现在,宿迁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建立宿迁乡贤诉前调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逐步在全市全面建立以法院为主体、乡贤当主力、政协负责协调的乡贤诉前调解员制度,促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说过,矛盾处理是一个国家、社会长治久安的一个基础性工作。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做好了,处理得有条不紊,老百姓都能够顺心满意。******还强调,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宿迁开展乡贤参与诉前调解,既为法院诉前调解工作注入了新活力,也让乡贤这一传统的自治、德治资源纳入法治轨道,并使乡贤道德榜样的特殊优势通过司法实践得以释放和扩大。这对于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优质高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确保各类矛盾纠纷不上行、不外溢、不激化、不放大,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无疑有着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在大力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新形势下,更显现出示范和导向价值。(劲涛)